福州离婚律师—家庭暴力就是故意伤害吗?家庭暴力行为和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有区别吗?分类: 婚姻继承2018年12月3日标签: 福州律师蔡思斌福州离婚律师 首先要明确的是我国刑法上并没有家庭暴力这个罪名,家庭暴力是对一系列行为的概括性总称,这种施暴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侵害,也包括精神上的侵害,显然其内涵要比故意伤害行为宽泛。 故意伤害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是可以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给予刑事处罚的。 如果长期家庭暴力还可能构成虐待罪。 分享此文文章导航上一个上一篇文章福州婚姻家庭律师—一张表格破解涉抚养权案难题下一个下一篇文章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文章分享—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相关文章福州律师原创:农村宅基地遗赠他人,遗赠是否有效?2024年4月22日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2024年4月16日福州继承律师分享:再婚就无法继承财产,这样的遗嘱有效吗?2024年4月16日福州律师原创:夫妻一方原则上无法追回另一方打赏主播的款项-《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解读2024年4月15日福州离婚律师原创:离婚后半年与他人生育子女构成重大过错,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适用三年诉讼时效2024年4月12日福州家事律师原创:起诉小三归还款项,可以不将配偶列为被告吗?2024年4月12日